萍乡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举办江西省“赏乡音”旅游音乐节暨2016第九届萍乡武功山帐篷节的请示》(萍府文〔2016〕40号)收悉,经我厅初审后报送省政府审议。根据省政府批复意见,现函复如下:
1、同意举办江西省“赏乡音”旅游音乐节暨2016第九届萍乡武功山帐篷节。
2、对你市存在未严格按照《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江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赣办字〔2015〕30号)的相关规定,按时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的情况提出批评。
3、请萍乡市人民政府和省旅发委严格按照《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江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赣办字〔2015〕30号)的有关规定举办节庆活动。
4、请萍乡市人民政府和省旅发委在该项节庆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,向省政府报送总结报告,并抄送省文化厅备案。
2016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