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上信访须知
真诚地欢迎您为江西省文化事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。
通过来信等方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。为了提高办事效率,明确责任,请您首先阅读《网上信访须知》,并按问题归属向有关处室反映。
一、参与信访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《信访条例》。
二、根据《信访条例》,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。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三、如果您想了解当前江西文化发展形势,请在江西文化厅门户网站点击新闻中心、政务公开、办事大厅、政策法规、政务信息、工作参考、文化专题等栏目,其中内容可对您的问题作相应的解答。
四、江西省文化厅信访事项受理范围:
(一)对江西省文化厅及其直属单位的工作提出批评、意见和建议;
(二)对江西省文化厅制定的政策、发布的规章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;
(三)对江西省文化厅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、提出意见,或者不服江西省文化厅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;
(四)其他属于江西省职责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