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体制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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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
工 作 简 报
第11期
省文化系统体改办 2006年12月25日
南昌市文化局着力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
转企改制工作
今年以来,南昌市文化局按照中央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,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,着力对经营性文化单位实行转企改制。上半年确定市爱国电影院为转企改制试点单位,至9月底,改革方案经职工大会已表决通过,改制工作中相关的资产审计、评估也于11月完成,现改制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,待市政府批复后全面启动市爱国电影院的改革工作。
吉安市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赣文人字[2006]1号)文件精神,吉安市文化局按照积极稳妥、循序渐进的原则,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。吉安市文化局按照分类指导、区别对待的原则,对全额、差额、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提出了不同的改革要求,同时,要求市直各单位和各县(市、区)规范程序,认真实施,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,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,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,签订聘用合同。
目前,市直各单位一般干部职工已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,副科以上干部通过举行郑重的签约仪式,也已与市文化局签订了聘用合同。万安、永新两县文广局也制定了切实可行、操作方便的全员聘用改革方案。各地、各单位方案各具特色,主要体现在:一是按三定方案进行定岗、定责、定员,二是打破身份界限,在岗工作人员职务能高能低、能上能下;职称能升能降,低职可以高聘,高职可以低聘。三是打破固定岗位,实行股室主任挑选和工作人员自选相结合进行竞争上岗。四是打破固定报酬,其福利报酬与工作业绩挂钩。至目前,各单位全员聘用工作已经到位。四是对直接面向市场,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文化事业单位县电影公司,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,完成了第二轮的改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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