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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文化处的主要职责是:
管理社会文化、图书馆事业,研究拟订群众文化、少数民族文化、少年儿童文化、各类图书馆和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、开发、利用,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、现代化建设;指导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;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。
社会文化处联系方式:
电话:0791-6266896、62695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