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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的主要职责是:
负责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;指导和推动文化系统人事劳动体制改革;组织文化艺术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;研究拟订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发展规划,并组织、协调实施;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才培训、继续教育培训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人事处联系方式:
电话:0791-6266904、6287452